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给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下达了《水质 浊度的测定 浊度计法》标准制订项目计划,该标准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独立承担制定工作,项目统一编号为:981。
1.2 工作过程
1.2.1 成立标准编制小组
2009年7月,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接到任务以后,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
1.2.2 查询相关标准、文献资料,进行实验室内方法研究
2009年7~12月,根据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检索、查询和收集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了解国内目前的相应监测方法。
2010年5月完成开题报告。
2010年5月~2013年6月,课题组参考美国EPA和ISO标准方法进行研究,优化实验条件, 确定实验方案。
1.2.3 组织专家论证,确定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和制定原则
2013年7月30日,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召开了本项目开题论证会。专家委员会听取了标准编制组的汇报,经过质询、讨论,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一、标准主编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内容较为详实完整,格式较规范;
二、标准主编单位对相关标准及文献进行了充分调研;
三、本标准主要内容及编制标准的技术路线较为合理可行。
专家委员会通过了本项目的开题论证,并提出了以下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术语和定义中进一步斟酌浊度的定义和单位;
明确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和仪器的校准方法;
方法验证时尽可能多的使用国产仪器;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出限和精密度;
按照《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和《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暂行要求》的要求开展实验、验证和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1.2.4 补充实验,完善方法文本,进行标准方法论证试验
结合专家意见完善方法文本,2013年9~12月组织实验室进行方法验证。
更多标准编制说明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编制说明全文:
下载地址:《水质 浊度的测定 浊度计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