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南,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应处于一个相对独立(建有屏障或缓冲区或封闭的区域;可共用建筑物,与建筑物其他部分相通,但应设可自动关闭的带锁的门;应设更衣室、样品处理室、试剂配置区、核酸提取区、扩增分析区和无害化处理室,且有明确的标识。
指南给出了实验室布局图,同时要求主要功能室之间配备传递窗,无害化处理室可独立于主要功能室之外。
实验室在仪器设备方面,应配备离心机、核酸提取仪、荧光定量PCR仪等仪器设备;在人员配备方面,要求配备2~3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独立应用荧光定量PCR方法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能力。
据了解,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在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公告》,要求自5月1日起,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在采购生猪产品原料时,除了检验“两证明一报告”外,还需对生猪产品原料进行非洲猪瘟病毒的检测。本次指南的出台,给相关企业建设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提供了细化的可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