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我局查处的酒类案件有20多起。”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一次购进66瓶假酒,当月即被查
2018年4月26日,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来到集里街道北城村庆泰中路一超市对酒类产品进行检查,发现该柜台上摆放的商品均为合法、合规产品。但执法人员通过仔细检查,在其营业场所内发现一“暗格仓库”,里面放置着33瓶“国窖1573”、6瓶“五粮液浓香型白酒”、8瓶“剑南春浓香型白酒”、2瓶“天之蓝酒(洋河蓝色经典”、8瓶“海之蓝酒(洋河蓝色经典”和9瓶“小糊涂仙酒”。
经上述各酒类产品的原厂鉴定人员鉴定后确认,这一批酒均为假冒产品!“一般来说,假酒的商标、防伪标识、外箱、酒盒、瓶盖、瓶体、辅材这些信息通过短信验证后,就能被发现与真酒不符。”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使用放大镜检查防伪标签、镭射封口标、包装盒、瓶、盖等特征部位也能确定酒类商品的真假。
经执法人员查实,在2018年4月,该超市店主从一吴姓男子手中以150元/瓶的价格购进了售价为600元/瓶的“国窖1573酒”33瓶;以160元/瓶的价格购进了售价为720元/瓶的“五粮液浓香型白酒”6瓶……该店主共计购买假酒66瓶,涉案货值金额为27670元。
两次被查卖假酒,处罚款10万元
执法人员认定,该超市店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
“就在一个月前,也就是2018年3月21日,我们执法人员在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时,就发现卖假酒行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内2瓶“国窖1573”和4瓶“剑南春浓香型白酒”均为假冒产品。
“当时考虑到他属初次违法、违法经营额不多,且假酒也尚未售出等多重原因,对其从轻处罚。”执法人员表示,当时对该店主处以3000元罚款,并对这批侵权商品进行没收,“没想到才一个月,他又在卖假酒。”
*终,鉴于当事人销售的侵权商品数量多、货值较大,且为重犯,综合裁量*终决议适中处罚:除对侵权商品进行没收外,另处罚款10万元。
部门提醒
买酒*好选择正规商家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辖区假冒酒类产品的查处。”执法人员介绍,现在酒类产品的造假工艺越来越高,想要辨别真假酒单凭肉眼已经很难做到,需要依靠专业的仪器或特殊设备才行。
为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需要购买名贵的酒类商品,*好选择正规的专卖店或大型超市。在购买时一定要索要票据,保证可溯源,来保护自身权益,“还有一点要注意的,如果你去买数量较少的酒,店主说需要从别的地方拿,那有可能给你的就是假酒。”
执法人员表示,现在还有个别不法商家将假酒放在仓库里,店内只摆放着空瓶子,遇到此类情况,*好换一家正规商店去购买酒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