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属于禁止进境物。这种来源不明、渠道未知的活体大龙虾和象拔蚌本身可能是外来入侵物种,也是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主要传染源和传播媒介,具有威胁人体及其他生物健康安全的潜在风险。
近日,旅客携带物截获数量呈增长趋势,温州海关加大对重点航班的查验力度,在口岸现场利用X光机查验、随机抽查、检疫犬巡查等方式严防动植物疫情传入,筑牢**生物安全屏障。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温州海关共截获旅客携带的动植物及其产品133批次、298公斤。温州海关近日依法对上述批次进行了集中销毁。
海关方面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应了解并遵守我国关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勿盲目携带动植物产品进境。若携带国家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主动将违禁物品交给工作人员或丢弃至投弃箱,否则,情节严重者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另外,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是进境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有相关进口资质的进口商如有相关进口需求可向温州海关进行申报,通过正规渠道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