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中,方便食品占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超范围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菌落总数、霉菌超标。
其中,金城江区东江长排村销售的标称“金城江四知堂健民食品厂”生产的“火爆牛辣巴”样品(商标:金盟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4-15,规格:250克/袋、平南县大安镇志海杂货店销售的标称“金城江四知堂健民食品厂”生产的“加长辣条”样品(商标:金盟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5-4,规格:250克/袋、大新县鸿利达食品批零部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江县湘仔食品厂”生产的“光头强(调味面制品”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6-3,规格:30克/袋、贵港市港北区惜缘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福又来食品厂”生产的“百味丝(调味面制食品”样品(商标:福又来及图形,生产日期/批号:2018-3-30,规格:26克/袋、平南县丹竹镇家芳杂货店销售的标称“玉林市望海食品厂”生产的“花花公子(调味面制食品”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5-15,规格:26克/袋、平南县丹竹镇家芳杂货店销售的标称“玉林市玉和食品厂”生产的“老上海(调味面制品”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5-19,规格:22克/袋、忻城县城关群兰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江县湘仔食品厂”生产的“花花公子(调味面制品”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3-14,规格:28克/袋共7批次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其中的花花公子(调味面制品还同时检出了菌落总数超标。
另外,平南县平南镇嘉梁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玉林市湘旺食品厂”生产的“海苔米线(调味面制食品”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5-13,规格:22克/袋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本次抽检出现超范围使用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还有1批次不合格方便食品为平南县大安镇浩业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梧州港威龙保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山莲子糊”样品(商标:雪伯龙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4-26,规格:180克(6.32OZ/袋,该产品检出霉菌超标。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方便食品样品存在霉菌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生产加工过程未按要求严格控制卫生条件,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方便食品外,还有1批次蔬菜制品也检出不合格,为:博白县城区聚和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防城港市防城区易宝食品厂”生产的“甜酸脆椒”样品(商标:易宝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4-22,规格:370g/瓶。该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检出值为0.19g/kg。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大残留量为0.1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广西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相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0期总第1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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