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 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生 鲜乳 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 国务院《 乳品质量安全 监督 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全面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确保 食品质量安全,6月15日,国家 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哈尔滨的两名质监员再次驱车到龙江县,对 机械化榨乳站和生鲜乳运输车开展了质量安全 抽样监测工作。龙江县畜牧兽医局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抽样监测。
这次开展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样监测工作,在龙江县共抽检了一个批次的7个机械化榨乳站和3辆生鲜乳运输车的共计10个生鲜乳样品,抽样对象覆盖了当地全部生鲜乳收购站和大部分生鲜乳运输车辆。样品抽取后,一分为三,由奶站负责人和省质检员当场在封条上签字、封存,一份留存,以备复检;另两份送到省里检测。
本次检查内容、抽样方法、抽样要求、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18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1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这是国乳中心今年第二次到龙江县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活动了。国家通过不断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频次和力度,旨在从源头上保障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从而确保奶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