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曾在会议中介绍,市场监管总局计划于4月10日正式挂牌组建。回顾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挂牌的经历,也是前**深夜先行换牌布置妥善,第二天上午由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和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共同主持了简短的揭牌组建仪式。
也就是说,今天,主管市场监管的副总理,也可能莅临三里河东路,与总局党委书记毕井泉、局长张茅,共同为正式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揭牌,并部署下一步的大市场监管工作。
此前张茅在会议中提到,将于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并报批。机构改革具体时间表如下:
3月25日前深入传达学习三中全会精神;
3月24日召开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王沪宁同志参加;
3月31日前配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4月20日前完成转隶组建;
5月31日前上报三定规定草案;
6月20日前三定方案报批;
9月底之前落实新的三定方案;
2018年年底验收。
据此前网传的测试版市场总局官网显示,原任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兼综合司(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秘书处司长(秘书长的孙梅君出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综合司(食品安全办秘书处、食监一司、食监二司、食监三司、特食注册司、中保委以及其他综合性司局中的与食品有关业务工作。
无论如何,食品安全划归大市场监管已毋庸置疑。
但是,三定方案未出,仍有不少疑问尚未获得解答:食品监管不再单列,是否存在“被忽视”的可能性?多部门合一之后如何保证食品监管的专业性?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制进程如果因机构改革放缓,企业该如何应对?
食谈君再次采访了政府监管研究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发院研究院刘鹏,就市场总局成立后食品监管的走向进行探讨。
公共食谈:您认为从目前的机构改革路径来看,食品安全监管处于怎样的位置?食品及特殊食品不再单列,是否意味着我国食品安全已经进入了常态化,无需“特殊”处理?
◆刘鹏:
从目前的机构改革路径来看,食品安全监管将会被统一纳入到市场秩序监管的范畴,成为新成立的市场监管总局诸多监管职能中的一个普通组成部分。由于合并前的三大总局加上发改委、商务部的一些职能司局,一共将近有60个司局,合并后的大市场监管总局的司局数量将会精简至25-30个左右,这就意味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多也就1-2个司。特殊食品单独单列出专门的司局的可能性比较小,但原总局下面跟特殊食品相关的事业单位大部分应该会保留。
特殊食品虽然特殊,但在本质上仍然是按照食品管理,特殊主要还是体现在跟一般食品产品的功效、安全风险和监管的程序上,并不必然体现在监管机构的内设上。
公共食谈:食品并入统一监管后,是否会出现被“忽视”的可能性?将如何避免?
◆刘鹏:
统一监管后,食品监管只是诸多职能之一,从前期的调研来看,两种可能性都存在:一方面有部分地方将原来相对零散的监管队伍进行有效整合,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中心地位,使得70%左右的监管力量都转移到食药安全监管工作上来,食药工作不退反进;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地方只是简单合并监管部门,并没有区分合并后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被弱化。也就是说,综合监管体制并不必然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弱化,重要的还是地方领导的重视程度以及对监管的投入。
为了防止食品安全工作被忽略,可以考虑在内设机构设置食品安全机构方面需要提出刚性化要求、强化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考核与督查力度、制定不同级政府食品安全事权责权清单、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等。
公共食谈:目前药品采取单独监管模式,“大监管”情况下,食品,尤其是特殊食品的监管专业性如何保障?
◆刘鹏:
从监管科学性与产品风险程度分析,药品的安全风险较高,监管的专业性也比特殊食品要高。特殊食品本身的安全风险相对较低,即便是特殊医用食品,也很少发生不良反应,因而如果按照药品来管,容易把产业管得过死而丧失活力。
特殊食品这里的监管专业性可以分为技术专业性与执法专业性两个维度。食品,尤其是特殊食品的风险在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人为造假和环境污染带来的,因此其技术专业性更多的应当依靠原食药总局下面的部委事业单位来保障,基层监管的工作更多的是执法的专业性。要让这两种专业性相互结合配合起来,相得益彰。
公共食谈:本次成立市场监管总局也借鉴了地方经验,您认为哪些地区的监管模式值得借鉴?
◆刘鹏:
深圳很早就在统一监管的大背景下单独设置食品安全监管的独立二级机构,天津也是很早就在省级层面设立了统一的市场监管委员会,这两个地方对于在综合监管背景下如何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中心地位应该是有一些前期探索经验的。
公共食谈: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制有可能因机构改革而步调放缓,您认为应当怎样尽快对接,将注册制尽快推入正轨?企业应当如何应对这一问题?
◆刘鹏:
特殊食品的注册和备案制放缓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调整需要有一个过渡期,各方面机构重组和人事到位也需要有个过程,但从长远来看应该不会对特殊食品注册和备案制改革有实质性的影响。企业应该继续将原有制度下企业应该完成的准备工作和提交资料准备好,同时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对监管部门的政策动态保持密切关注,一旦机构改革过渡期结束,就可以按照原来的工作进度继续推进。
另外,从长远来看,企业和行业协会可以通过各种政策渠道呼吁监管部门将特殊食品的注册和备案制的立法位阶提高,这样更加足以保持制度和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共食谈:您认为今后食品监管还将面临哪些难点?应如何解决?
◆刘鹏:
从近期来看,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省市层面的监管工作,可能会受到机构改革的冲击,因此需要在落实机构改革时认真按照“费随事走,人随事走”的原则做好编制、经费和设备的划转工作,防止食品安全监管人才的流失和原有监管队伍的涣散,保障监管人员的积*性。
从长期来看,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仍然需要在推进信息化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强化基层监管、促进监管行刑衔接、加强社会共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长期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