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谭家山镇、姜畲镇相继发生采食野 蘑菇中毒 事件;我省祁东县、长沙县、永兴县也发生类似事件,引起食药监部门高度重视。6月19日,市 食药监局再度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野生 蘑菇“尝鲜莫尝险”。
针对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市食药监局专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全市野蘑菇消费警示宣传及市场清查工作。目前,该局已通过“湘潭晚报”、“湘潭在线新闻网”、“湘潭食品药品监管”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警示;连夜印制《野生蘑菇辨别方法及常识》等宣传折页4000份,发放至各个农贸市场及市民手中。该局还全面清查全市各餐饮经营单位,要求不得采购使用野生蘑菇;对瑞丰农产品配送中心、民主路菜市场、大阳农贸市场等市场、农村集市开展地毯式清查,劝导商家不出售野生蘑菇,严防蘑菇中毒事件再次发生。
“野蘑菇中毒一般发生在夏秋多雨季节,它的毒素成份复杂,中毒后的临床表现也不一样。对那些不熟悉或从未吃过的野蘑菇,特别是颜色鲜艳、形态特殊的野蘑菇,市民朋友不要盲目采食。”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野生蘑菇中毒,轻者表现为恶心、呕吐,出现胃肠炎,重者则可能出现中毒性肝炎。且不同种类蘑菇导致的症状不相同。中毒的潜伏期从30分钟到十多个小时不等,通常会在食用后6至72小时发病,一般是急性的。目前尚无特效疗法。
“一旦出现类似中毒症状,一定要尽快排毒,赶到医院治疗。*好保留毒菌的样本用于确定毒素的种类,还可拨打12331投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强调,有毒野生蘑菇种类多、难辨别、毒性强、误食后易致死,市民一定要引起高度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