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沟油”治理工作负总责,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制定并公布可回收目录,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培育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鼓励、支持、推进废弃物收运和处置一体化运营。要加强督查考核,将“地沟油”治理工作列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
《通知》表示,将推动出台《广东省 餐厨垃圾 管理办法》,加快餐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餐饮单位、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要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废弃物,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建立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组织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开展“地沟油”快速检测核心技术研究,配合国家制定“地沟油”的科学鉴定方法。
此外,《通知》还表示将积*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创建工作,完成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任务。健全“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督查督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制度,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