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2016年监督抽检中,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部大道分公司2016年11月4日经营的小白菜(普通白菜,经检验为氟虫氰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量》要求。陕西省食药监局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西安市食药监局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经查,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部大道分公司2016年11月4日采购不合格小白菜36公斤,进货时未索取《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单》,无购进票据,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该批次小白菜销售出24公斤,其余作为废物处理。该企业发出了召回通知,未召回不合格产品。
依据《 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1月17日对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部大道分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7.33元;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