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买俩疗程产品
7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韩女士。她从屋里拿出一个纸箱,纸箱内装着四个纸袋。纸袋正面写着产品名字和服务热线,背面则是食用方法及食用量、功效成分及含量、规格、保质期等。记者注意到,该产品保质期是24个月。包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是2017年1月8日,有效期至2019年1月7日。打开纸袋,里面有一个银色包装袋,上面没有任何标注。
“这就是我从电视直销上购买的健身茶。”韩女士说,2月中旬,她从电视直销上看到一款“大肚子降脂健身茶”。“原本就想调理一下身体,看到这个产品就非常心动。”韩女士说,虽然当时心动,但她还是有些犹豫,直到2月25日晚上,她再次看到电视上的这个产品,就拨打了直销电话。
“第二天,我就收到了销售人员给我打来的电话,问我是不是对产品感兴趣。”韩女士说,销售人员告诉她,这个产品能降血脂,还能减肥。一个月的疗程是396元,一次购买3个月的产品,可以减掉30斤。“听了销售人员的介绍,我更加感兴趣了,但还是一直犹豫,没有购买。”韩女士说,第三天一大早,她又接到了销售人员打来的电话,表示正在搞活动,300元就能购买两个疗程的产品,并且货到付款。“我没有抵住诱惑,就决定购买两个疗程试试。”韩女士说,她一直以为电视直销可信度高,而且商家还宣称产品非常管用,不管用就退款。
生产日期与扫码不符
韩女士表示,3月1日,她就收到了寄来的产品,她马上打开喝了一包,也没有什么反应。
3月2日早上,她再次接到了销售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非常有耐心地询问我,是否口干,有没有出汗的情况,有没有什么不良反应。”韩女士说,当时她还觉得销售人员服务很好,收到货后还耐心做回访。她告诉对方没有任何反应后,销售人员又说她是体质性肥胖,可能该产品不起作用,需要换换产品。一款2600元买60天的产品,能瘦50斤,还有一款是3400元买45天的产品,能瘦50斤。
“我又一次心动了,心想没有反应应该是自己身体的问题,也许换了产品就好了。”韩女士说,她答应对方考虑一下。刚刚挂了电话,丈夫看到她聊了那么久,好奇地走过来,随手拿起了她购买的产品看了看,又拿出了手机一扫,发现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是2014年。
“我当时一看也惊住了,与纸袋上的生产日期完全不符啊。如果是2014年的产品,那岂不是已经过期了。”韩女士无奈地说,看到这样的生产日期,她感到有些害怕。
“没想到在电视上做直销的产品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真是不可思议。”韩女士说,她拨打了做回访的销售人员的电话,想问清楚情况,但对方的态度马上就变了。“我就想换个生产日期靠前一点的产品,他们也不给退换。”韩女士说,她感觉自己上当了,花了300元买来的产品就这么浪费了,既不能吃也不能退。她想通过自己的这个经历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视直销产品时一定要慎重,以免上当受骗。
销售人员称是新品
随后,记者拿出手机打开微信扫了一下纸袋上的二维码,屏幕上方显示出了产品的名字,下方则是商品简介。从商品简介中看到,原料与配料:荷叶、山楂等;含量(规格:75(g;保质期:24个月;生产日期:2014年。
当天上午,记者**拨打了纸袋上的服务热线,发现已经暂停服务。随后,记者又拨打了韩女士当时在电视上看到的订购电话,电话一直没有接通。*后,通过韩女士提供的一个售后电话,记者联系到了一位售后人员,他表示像这种情况他也是**次遇到,他会记录详细情况并进行核实。
当天上午10时许,销售该产品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扫二维码出现的生产日期是二维码的创建日期,并不是产品的生产日期。这些产品都是2017年的新品,顾客可以放心使用。
恶意变化包装属欺诈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生产和销售产品。这些产品不但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更应当保证不能超过使用期限。恶意变化包装,将生产日期延后,存在欺诈行为,应退一赔三。相关监管部门应当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王建华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类似产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店铺购买。在购买前,要仔细观察包装是否存在重现包装或者更换包装的行为,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