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注册 商标专用权,维护 消费者合法权益,光山县工商质监局于2017年3月2日起在光山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农村市场 假冒** 食品饮料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确立了执法检查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乡村超市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假冒食品饮料特别是假冒知名品牌产品进行重点检查、严格监管,重点查处饮料“套罐”、“傍**”现象。
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检查集贸市场12个,商场超市18户,查扣“套罐”、“傍**” 饮料108瓶,假冒“茅台”白酒10瓶、“五粮液”白酒6瓶、“剑南春”白酒12瓶、“五粮春”白酒20瓶、“白云边”白酒120瓶,假冒“徐福记”糖果130斤,立案5起。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要谨慎选购食品饮料,发现有“套罐”、“傍**”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及时举报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