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许可管理。按照《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依法规范乳制品经营主体资格,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准入许可和登记行为。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乳制品经营者的动态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人的责任,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销货台账。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
加大执法力度。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非法经营乳制品的,依法进行处罚。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乳制品的,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召回、销毁等措施,严防再次流入市场。发现乳制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记录、查验,造成产品无法准确溯源的,依法责令整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