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户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水产品、蔬菜、鲜蛋、禽畜肉及其副产品等共75批次,其中1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发现率1.3%。不合格项目为在售蛏子(海水贝类检出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在动物源性食品中使用的氯霉素。
记者了解到,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取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