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检查产品名称与真实属性字号是否相同,如某一饮料产品“氨基酸”比“营养素饮料”字号大、突出明显,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二是检查产品宣传选用“名贵佐料”、“珍贵调料”“五谷杂粮”但配料表中未有体现。如产品中有芝麻,但其配料表中并无标示“芝麻”,宣称使用富硒米和东北大米实际为普通糯米,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
三是检查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在产品标签上标示该种食品实物图案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
四是检查产品使用宣传疗效、保健作用,如声称:“提神、补脑”“清热解毒”,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违反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规定。
截至目前,已查获12户经营户销售的5个品种产品有不符合规定情况,对销售出现问题标签经营户进行了责令改正。通过整治,辖区内生产销售的食品标签使用得到有效规范,经营户销售规范标签意识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