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 抽检肉及肉制品、蔬菜制品、焙烤食品、蛋及蛋制品、罐头和 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食品57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其中,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为 花生油、 玉米油、 芝麻油及其他食用 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等11个指标。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溶剂残留量。不合格产品情况为:张家口海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锡林郭勒盟红井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胡 麻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4.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备注 |
1 | 锡林郭勒盟红井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太仆寺旗宝昌镇国防路东 | 张家口海帝商贸有限公司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明德北街355号缙驿苑小区18号楼20室 | 胡麻油 | 5L/桶 | 红井源 | 2015-10-23 | 溶剂残留量 | 14.5mg/kg | 不得检出 | 标称压榨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