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
台湾地区“食药署”29日表示,市面上巧克力售价和品质差别很大,有些可能以植物油取代可可脂,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订定巧克力标示规范,规范范围为黑巧克力、牛奶巧克力及白巧克力等块状、不含馅的巧克力。
依草案规定,以可可脂混合可可粉、可可膏为原料,且总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可可脂至少18%、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14%者,品名应标示为黑巧克力或巧克力。
以可可脂及奶粉为原料,且其可可脂含量至少20%、牛乳固形物至少14%者,品名应标示为白巧克力或巧克力;以可可脂及乳粉混合可可粉、可可膏为原料,总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25%、非脂可可固形物2.5%、牛乳固形物至少12%者,品名应标示为牛奶巧克力或巧克力。
另一个规范重点是有些厂商会用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标示草案规定,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超过5%者,不论添加量皆应于品名附近标示“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或等同字义;若添加量超过产品总重量5%者,则应于品名前加标示“代可可脂”字样。
标示草案除规范包装巧克力外,具营业登记的散装巧克力销售者也应于销售的场所依规定标示。包装巧克力标示的字体长度及宽度不得小于0.2公分;散装巧克力得以卡片、标记(标签或标示牌(板等型式标示,以标记(标签标示者,其字体长度及宽度各不得小于0.2,以其他标示型式者,各不得小于2公分。
预告后经60天评议期,应可于3月29日公告,预计明年7月1日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