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
一是食品生产者未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措施不力,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
二是国家、省、市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涉及的食品生产者,经查实需要进行约谈的。
三是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食品生产者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需要整改的。
四是监督抽检中发现食品生产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是取得生产许可后,食品生产者不能持续保持食品安全必备条件和要求的。
六是食品生产者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或者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七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约谈的其他情形。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者(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要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可直接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通过约谈,将督促企业改正违法生产行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宣传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