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消费者报道》采用的标题“东湖、宁化府等五大品牌老陈醋未达新标准”,与事实不符,严重失实。
2、广东《消费者报道》发布的文章中,采用旧标准时期生产的产品检验报告,对照新标准比较,其手法为混淆是非,误导消费者,客观上助长了不正当竞争。
3、针对以上严重不实及损害企业品牌行为,山西醋业五大支柱企业要求广东《消费者报道》收回不实言论,并在主流媒体上为涉及品牌企业正名,同时对造成的损失我们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4、五大企业共同承诺:我们将敞开大门,欢迎全国媒体记者及消费者来厂参观工艺及生产流程,监督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了解山西醋文化。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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