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部署,积*应对。8月4日,省局接到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报告后,分管局长于当天召集了食品流通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专门研究部署不合格亨氏米粉的清查、处置工作,并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同日,省局向总局上报了《关于亨氏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铅超标情况的报告》,并**时间向省内各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不合格亨氏米粉的清查通知》,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迅速行动,全面清查。全省各地根据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系统责任区干部作用,分片包干,立即组织开展不合格亨氏米粉大清查行动,并督促经营主体进一步落实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654人次,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的精确定位作用,对全省303家涉及经营该批次亨氏米粉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截止8月11日止,已下架封存614盒(其中杭州鼎丰贸易有限公司307盒;杭州和美贸易有限公司176盒;其他零售单位131盒。
三、主动查处,依法监管。在亨氏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20140413批次复检确认为不合格后,省局随即将此情况通报给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出击,依法对受检单位杭州庆春乐购购物有限公司及浙江地区经销商杭州鼎丰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和美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封存不合格米粉483盒。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8月6日,省局还专门约谈了标称生产企业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并对生产厂家提出如下处置要求:一是责成生产企业密切配合各地查处工作;二是要求其对问题产品成因作出交代;三是督促其切实处置好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此外,省局要求各地对同一规格、不同批次的米粉加强监督抽检,抽检结果及时汇总上报省局。系统上下还举一反三,通过巡查和监督抽检等职能手段,进一步强化了对米粉及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的监管力度。
四、集中约谈,加强自律。杭州、宁波等相关市局召集亨氏联合有限公司地区总经销、业务代表及代理商等,从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索证索票、出入库登记、食品查验等方面进行约谈,要求生产方尽快找出不合格原因,确保婴幼儿食品质量安全。对代理商要求其尽快安装索证索票电子监管系统,纳入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通过集中约谈,进一步强化了米粉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自律。
下一步,省局将在积*做好不合格亨氏米粉清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将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等纳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