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驱蚊产品是日化行业的两个重要细分赛道,也是很多日化企业希望扩张进入的领域。与普通化妆品不同,驱蚊产品主要受农药相关法规管理。2021年09月2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明确,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驱蚊产品登记及上市合规要求,涉及管理部门、管理法规、产品配方、安全测试、标签、产品登记和委托加工各个方面。
一、法规概述
驱蚊产品上市前需要按《农药管理条例》里的卫生用农药进行农药登记,其标签也要符合农药标签相关规定。卫生用农药指用于预防、控制人生活环境和农林业中养殖业动物生活环境的蚊、蝇、蜚蠊、蚂蚁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农药。
驱蚊产品在配方和使用方式上与普通日化产品接近,*大区别在于其需要添加驱蚊的有效成分以达到驱蚊的效果。
二、主管部门
监管部门 | 主要职能 |
农业农村部 | 全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全国农药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农药登记评审,新农药登记试验,新农药申请 |
省级农业部门 | 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农药登记申请,登记初审,农药登记具体工作,生产许可申请 |
县级以上农业部门 | 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
三、主要法规
法规名称 | 发布机关 | 实施日期 |
农药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7年6月1日 |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 农业部 | 2017年8月1日 |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 农业部 | 2017年11月1日 |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 农业部 | 2017年8月1日 |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 农业部 | 2017年8月1日 |
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 | 农业部 | 2018年1月1日 |
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 | 农业部 | 2017年10月1日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农业部 | 2017年8月1日 |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农业部 | 2017年8月1日 |
四、产品登记
1.申请主体符合农药登记的申请主体有三类,**类是农药生产企业;第二类是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将境外生产的农药向中国出口的企业;第三类是新农药研制者,指在我国境内研制开发新农药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登记原则在进行农药登记时,遵循的登记原则是科学、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对于卫生用农药,其制剂产品一般控制在低毒及以下,高毒、剧毒的卫生用农药不予登记。
3.制剂配方和含量要求制剂产品的配方应当科学、合理、方便使用。制剂产品包括单制剂产品和混配制剂产品,对于单制剂产品,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对于混配制剂产品,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三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
4.登记资料要求卫生用农药登记的资料包括试验资料和一般资料,试验资料为产品化学试验、毒理学试验、药效试验、环境影响试验。
五、生产许可
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设立统一许可条件,具体包括技术人员、厂房设施、质量检验、规章制度、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而对境外企业没有这些要求。驱蚊产品属于卫生用农药,境内生产企业也需要办理农药生产许可,境外生产企业不需要。
六、经营许可
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即专门经营卫生用农药的企业不需要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七、标签要求
在中国销售和向中国出口的农药均应当附具中文标签,标签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八、进出口流程
涉及到卫生用农药进出口,需办理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简称“农药进出口通知单”,是指农业农村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依法对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范围的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管理签发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