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了提升京东开放平台的商品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京东将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商家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若发现商品一致性低,京东将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服务条款作终止合作处理。
**章 适用范围
**条 本规范适用于车用油(汽油机油、柴油机油、变速箱油、车辆齿轮油等)
第二章 抽样方式
第二条 包括但不限于采用购买线上店铺商品、京东自行送检等方式。
第三章 检验依据
第三条 凡是标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检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一) 国内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
GB 11121-2006 汽油机油
GB 11122-2006 柴油机油
GB 12691-1990 空压机油
GB 16630-2012 冷冻机油
GB 11118.1-2011 液压油(L-HL、L-HM、L-HV、L-HS、L-HG)
GB 13895-1992 重负荷车辆齿轮油(GL-5)
GB 5903-2011 工业闭式齿轮油L-CKC
GB 5903-2011 工业闭式齿轮油L-CKD
GB/T 265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GB/T 1995-1998(2004)石油产品粘度指数计算法
GB/T 2541石油产品粘度指数算表
GB/T 17476-1998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GB/T 264-1983(2004)石油产品酸值测定法
SH/T 0063-1991(2006) 石油产品总酸值测定法
SH/T 0251-1993 石油产品碱值测定法
GB/T 4945-2002(2004) 石油产品和润滑剂酸值和碱值测定法
GB/T 3536-2008 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的测定
GB/T 261-2008 闪点的测定
JY/T 001-1996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方法通则
JY/T 003—1996 有机质谱分析方法通则
第四章 检验方
第四条 京东认可的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五章 检验要求
第五条 检验项目:商品一致性。
(一)包装(a1):对粘贴在润滑油类商品上的标签、销售包装、内装物、展示面、可视面、净含量、保质期等指标进行对比审核。
(二)感官(a2):依据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的要求,对外观、色度等指标进行评 价。
(三)理化指标(a3):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等的方法,对运动粘度(100℃)、运动粘度(40℃)、粘度指数、光谱元素(22种)、酸值、 碱值、开口闪点等指标进行检测并对比评价。
(四)指纹图谱(a4):依据国家标准检测方法,采用FTIR指纹谱图、MS指纹谱图等谱学联用分析技术对样品检测并对图谱分析。
第六章 判定原则
第六条 商品一致性分析包括包装感官及技术性参数两方面。包装感官方面包括第五条(一)和(二)。技术性参数包括第五条(三)-(四)。
商品一致性参数(COP)为上述各项数据结果(an)与相关系数(fn)乘积的总和。COP值越高,表示一致性越好。
COP=∑an·fn(其中a为数据结果,f为相关系数)
注解:
商品包装感官COP:5.1.1包装(a1)数据和5.1.2感官(a2)数据乘系数加和为商品包装感官COP;
技术指标COP:其中5.1.3理化指标(a3)数据和5.1.4指纹图谱(a4)数据乘系数加和为技术指标COP。
系数值:5.1.1包装(a1)的系数f1为0.7;5.1.2感官(a2) 的系数f2为0.3;5.1.3理化指标(a3) 的系数f3为0.4;5.1.4指纹图谱(a4) 的系数f4为0.6。
一致性水平顺序:A﹥B﹥C﹥D
1)当商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A区域时,一致性水平较高,合格;
2)当商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B区域时,一致性水平较低 ,不合格;
3)当商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C区域时,一致性水平很低,不合格;
4)当商品包装感官COP值和技术指标COP位于D区域时,一致性水平特别低,不合格。
第七章 异议处理
第七条 申诉
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京东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进行复验的,可以提出复验申请。
第八条复验
(一)复验样品
复验样品采用抽检样品的余样,余样在技术上无法复验的不予复验。
(二)复验检验方
复验时仍由初验时指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复验。
(三)复验结论
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四)复验费用
申请进行复验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复验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预先支付给复验机构。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
(五)不予复验的情况
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商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对不进行复验的情况规定如下:
1. 超过申诉期限的。
2. 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验的。
3. 被检验方提出复验时,商品在复验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验的其他情况。
第八章 抽检不合格项目及对应处理
第九条 京东开放平台将根据质检报告、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针对商品不同违规程度,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十条 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十一条 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第十二条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十三条 本规范于2022年1月4日修订,2022年1月1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