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企业计量监督组织
按照GB/T19022-2003(IDT 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对企业计量监督的要求,结合内蒙古**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在公司计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规定:集团公司计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计量管理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计量监督组织,负责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的计量监督工作。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主管科室的领导、计量员及相关科室的领导、相关人员组成的计量监督组织,负责开展本单位内部的计量监督工作。
二、企业计量监督依据
开展企业计量监督的依据是:(1)国家计量法律、法规;(2)企业计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体系程序文件;(3)企业年度计量工作计划和阶段性计量工作计划;(4)企业计量监督工作计划。
三、对企业计量监督人员的要求
集团公司对计量监督人员作了以下具体规定:一是由集团公司计量管理部门定期对计量监督网络机构的计量监督人员进行计量监督业务的培训。二是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计量监督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计量管理部门颁发“计量监督员资格证书”,并进行人员资格注册管理,方可从事计量监督工作。
四、企业计量监督的实施
集团公司计量管理部门的计量监督遵循以下六方面规定:一是计量管理部门按季度制定“计量监督计划”,并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二是计量监督人员按照所制定的“计量监督计划”开展计量监督工作,并做好记录;在实施计量监督过程中,计量监督人员可根据监督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展开进行或多层次地实施计量监督。三是通过计量监督计划的实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对可以立即纠正的一般性问题,限期立即纠正,并在计量监督记录中加以记载;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或关键重要的问题,由计量监督员填写“纠正措施要求表”,经计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发责任单位。对于系统性、区域性和其他严重问题的“纠正措施要求表”应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四是责任单位接到“纠正措施要求表”后,应立即按照要求制定纠正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填写“纠正措施效果报告单”,连同相关见证性材料报计量管理部门。五是计量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按要求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计量管理部门的计量监督人员在“纠正措施效果报告单”上签署验证意见;验证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计量管理部门重新下发“纠正措施要求表”,并再次进行验证,直至达到问题归零。六是计量监督检查记录、纠正措施要求表、纠正措施效果报告单等,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另外,计量管理部门计量监督人员应对各成员单位的计量监督情况实行定期或随机的抽查。
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的计量监督工作基本遵循了集团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计量监督的具体做法。另外,规定了必要时各成员单位将内部计量监督问题及时反馈计量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在计量监督的频次方面规定:各成员单位的计量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计量管理部门定期计量监督按季进行,对每个单位的监督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专项监督、随机抽查的监督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