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我验证: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其产品进行了必要的检测,以确认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FCC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交设备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自我验证的设备包括商用计算机、TV和FM的接收器及FCC Rule Part 18 的非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
2. 符合性声明:设备负责方(一般为制造商或进口商)在FCC指定的合格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FCC有权要求负责方提交设备的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符合性声明的设备包括家用电脑及外设、民用广播接收器、超再生接收器、FCC Rule Part 15的其它接收器、电视机接口设备、电缆系统终端设备和Part 18 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负责方应使设备上有如下标记:
注:如果某设备适用于两种或三种认可种类,则由负责方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