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晋市监质监〔2020〕43号)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休闲服装、皮鞋等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任务由山西省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承担,抽检工作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采用抽检分离的工作方式。本次共抽查37家经销企业7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6%。其中皮鞋不合格发现率为10%。
二、抽查结果分析
1.休闲服装。共抽查4家经销企业的26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等9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2.旅游鞋。共抽查19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剥离强度、成鞋耐折性能等7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3.背提包。共抽查10家经销企业1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拉链耐用度、缝合强度等5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4.皮鞋。共抽查4家经销企业的2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帮底剥离强度、成鞋耐折性能等8个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0%。不合格项目为皮鞋衬里和内垫材料耐摩擦色牢度。
三、产品质量分析
色牢度是指染色产品在使用或加工处理的过程中,产品上的染料经受各种因素作用(如日晒、水洗、汗浸、摩擦等)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耐摩擦色牢度不合格,染料容易脱落和褪色,不仅影响美观,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暂行规定》(晋市监质监〔2019〕34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一)对于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对不合格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并依法追溯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
(二)将本次抽查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时督促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复查。对严重不合格生产企业要开展约谈,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三)承担后处理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反馈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省局产品质量监管处。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