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增白剂VBL(C.I.荧光增白剂85)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荧光增白剂VBL产品的质量检验,该产品主要用于漂白棉织物、纸浆纤维等的增白和印花棉织物的增艳。
结构式:
分子式:C36H34O8N12S2Na2
相对分子质量:872.85(按199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50-1989 *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
GB/T 2374-1994 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2381—1994 染料中不溶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GB/T 2383—2003 染料 筛分细度的测定
GB/T 2386-2003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水分的测定
GB/T 6678-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7973-1987 纸浆、纸及纸板 漫反射因数测定法(漫射/垂直法)
GB/T 7974-2002 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的测定 漫射/垂直法
GB 19601—2004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3.要求
荧光增白剂VBL的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4.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生产厂以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桶数应符合GB/T 6678-1986中6.6的规定。所取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取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用探管从桶上、中、下三部分取样,所取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g。将所取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于燥、避光、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地点。一个供检验,一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5.1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应符合GB/T 2374-1994的有关规定。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1250-1989中5.2修约值比较法进行在进行本标准的5.3、5.4、5.5的测定时,房间应适当避光,避免阳光照射测试样品。在测定过程中,从称样、溶解、稀释到测定必须连续操作,不应放置时间过长,以避免标样和试样受光照而影响测定结果。
5.2 外观的评定
采用目视评定。
5.3 荧光强度的测定
5.3.1 仪器及材料
a) 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b) 比色皿:石英皿,10mm;
c) 水:每升水中加入约0.3g无水碳酸钠,充分搅拌溶解,使水的pH为8~9。
5.3.2 测定步骤
称取荧光增白剂VBL标样和试样各约0.2g(精确至0.0005g),分别置于烧杯中,加水搅拌使其溶解,并转移至10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再用移液管吸取该溶液10mL置于1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立即用10mm石英比色皿,以水为参比溶液,在348nm波长处分别测定标样及试样溶液的消光值E0和E。
5.3.3 试验结果的表述
荧光增白剂VBL的荧光强度F按式(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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