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2016至今国家卫生计生委审评机构专家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了12种食品添加剂和19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现将有关产品解读汇总整理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新增12个品种)
1.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卫计委2017年第3号公告)
(一)英文名称:Glycine(Glycolonitrile method)
(二)功能分类:增味剂、食品用香料
(三) 用量及使用范围:用量及使用范围符合GB 2760中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的规定。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与已批准的氨基乙酸相同,用于预制肉制品(食品类别 08.02)、熟肉制品(食品类别 08.03)、调味品(食品类别12.0)、果蔬汁(浆)类饮料(食品类别14.02.03)、植物蛋白饮料(食品类别14.03.02)、作为食品用香料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表B.1食品类别除外)。
(四)背景资料: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的分子式是C2H5NO2。欧盟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
(五)工艺必要性: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作为增味剂可以改善食品的味道,该物质以羟基乙腈氨化、碱解制得的甘氨酸钠,经离子交换、膜脱色等工艺制得的食品添加剂。 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2.碳酸铵(卫计委2017年第1号公告)
(一)英文名称: Ammonium Carbonate
(二)功能分类:膨松剂
(三) 用量及使用范围:
(四)工艺必要性:碳酸铵是以氨气、二氧化碳和水蒸汽为原料,经吸收、结晶、分离、干燥冷却制得的食品添加剂。 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3.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卫计委2016年第9号公告)
(一)英文名称:ascorbyl palmitate (enzymatic)
(二)功能分类:抗氧化剂
(三)用量及使用范围
(四)背景资料:抗坏血酸棕榈酸酯(酶法)的分子式是C22H38O7。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批准其作为抗氧化剂用于食品,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1.25 mg/kg bw。
(五)工艺必要性:抗坏血酸棕榈酸酯作为抗氧化剂可以防止油脂和含油食品的氧化。该物质是以棕榈酸(或棕榈酸乙酯)和抗坏血酸为原料,经脂肪酶催化反应制得的食品添加剂。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4. 海藻酸钙(又名褐藻酸钙)(卫计委2016年第8号公告)
(一)英文名称:Calcium alginate
(二)功能分类:增稠剂、稳定和凝固剂
(三)用量及使用范围
(四)背景资料:海藻酸钙是从海带(Laminaria)、巨藻(Macrocystis)、泡叶藻(Ascophyllum)等褐藻类植物中提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批准其作为增稠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不需要限定”。
(五)工艺必要性:海藻酸钙作为增稠剂有利于面筋形成膨松的结构,该物质是从海带(Laminaria)、巨藻(Macrocystis)、泡叶藻(Ascophyllum)等褐藻类植物中经提取加工制成的食品添加剂。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5. 皂树皮提取物(卫计委2016年第8号公告)
(一)英文名称:Quillaia extract
(二)功能分类:乳化剂
(三)用量及使用范围
(四)背景资料:皂树皮提取物是从皂树的树皮、树干或枝条中提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加拿大卫生部等批准其作为乳化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1 mg/kg bw(以皂素计)。
(五)工艺必要性:皂树皮提取物是以皂树(Quillajasaponaria Molina)的树皮、树干或枝条为原料,磨碎后使用水溶剂提取法提取出来经净化、精制等工艺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该物质作为乳化剂用于饮料,使饮料稳定均一、不分层、无沉淀。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6. 磷酸(湿法)(卫计委2016年第8号公告)
(一)英文名称:Phosphoric acid (Wet process)
(二)功能分类:酸度调节剂
(三)用量及使用范围
(四)背景资料:磷酸(湿法)的分子式是H3PO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批准其作为酸度调节剂用于食品。
(五)工艺必要性:磷酸(湿法)经溶剂萃取、除杂和精制制得的食品添加剂。该物质可以调节产品的酸碱度。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