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9月2日下午,莱芜市
会上,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等成员单位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并根据莱芜实际,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在听取了与会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发言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安办主任金宗义结合省、市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从推进“食安莱芜”建设、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提高专项整治成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熟悉“食安莱芜”品牌**行动目标、创建标准、组织程序,提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充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动员和引导企业一一对照标准进行整改创建;抓紧时间组织对申报企业的验收、公示等工作,严格标准、严守纪律、严明程序,把符合条件的企业选出来、报上去,并且能立得住。二是要根据节日特点,突出加强对月饼、肉制品、乳制品以及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巡查力度,清理假冒伪劣食品,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保障公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三是实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产品抽检检测检疫等工作的有机集合,突出重点隐患,查找薄弱环节,发挥基层监管力量和社会力量,联合公安部门,摸排违法线索,追根溯源,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