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食杂店里蒙尘的辣条、膨化
这是福州中院刑二庭法官们,就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题主题宣传,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刑事司法衔接的一个场景。
据福州中院刑二庭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中院在审理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相关案件时发现,个别有毒、有害食品流向了校园周边,或是成为了某些校园周边食品的原材料。而作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的商贩和“消费者”的学生食品安全意识都较淡薄,致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据了解,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司法宣传,福州中院刑二庭结合福建省2016年“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为载体系列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福州中院刑二庭从校园食品安全现状、涉及食品安全典型案件、“三无”食品及“QS”标志等食品安全常识等入手,制作了宣传板,组织了班会课,开展了有奖竞答,使宣传活动浅显易懂、广受欢迎。
福州中院刑二庭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中院还将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刑事司法衔接,与相关政府部门共同研究对策、多管齐下,严查“三无”食品的来源,斩除“三无”食品的利益链条,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