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
然而近日一则《2000人实名举报称獐子岛“冷水团事件”系“弥天大谎”》的新闻引发了关注。文章称,辽宁省大连市獐子岛居民提供了一份2000多人签字的实名举报信,颠覆了一年多前的獐子岛冷水团事件的结论,称所谓“冷水团造成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事件”并不属实,涉嫌造假。
近日,包括獐子岛王先生(化名在内的2000多人,联名举报獐子岛集团“冷水团事件”造假。举报材料称造成学说的并非冷水团这一自然灾害,而是该公司的“提前捕采”和“播苗造假”。此外,举报人还称,獐子岛集团存在管理混乱、经营不善的现状。有关播苗造假,举报人王先生描述,“冷水团”根本是不存在的,周边养殖扇贝的企业都在丰收的同时,他们遭遇了“冷水团”。王先生透露,从事捕捞投苗的员工都清楚,这几年投苗都在造假,“没有往海里投多少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投多少苗才能产出多少扇贝,当初根本就没有投多少苗,到收获的季节根本就收获不上来扇贝。
举报人认为,冷水团导致绝收的说法无法说服他们。不过该举报人所给出的判断依据是“岛民多年生产所积累的经验”——扇贝在水温接近于0度的时候成活率*好,王先生说这是他们生产生活中得来的经验,没有科学依据。
王先生还透露,受灾的扇贝并非是绝收,而是被提前采捕完了,在“冷水团事件”后,獐子岛公司把参加该区域作业船只的航海日志都收走了,但是少数船长留了几本当年的航海日志,可以证明以上说法。扇贝的成熟期是三年,獐子岛集团两年进行了捕捞。“现在没有产品捞了,企业内部产品链和资金链都断了,这个漏洞暴露出来了,他们只能找一个借口来掩盖内部贪腐的事实”,王先生说,这才是獐子岛集团制造“冷水团”事件的原因。
现如今,“冷水团”事件已经了过去一年多。为何獐子岛居民又要出面举报呢?这要先从集团的受益权说起。公开资料显示,獐子岛集团的前身,是当地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此后经过多次改制、变更。2000年獐子岛镇政府成立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占股 70.70%。2001年,存续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岛民们表示,他们以集体的名义将海域给了獐子岛公司换取所谓的“股份受益权”。包括王先生在内的2000名举报人,正是獐子岛公司的股权受益人。
什么是股权收益人?媒体报道称,“冷水团”事件中,大部分岛民没有发声,是因为“一损俱损”。当事人王先生表示,时隔一年多之后,他们选择举报,是因为獐子岛投资中心已经一年多没有向岛民发过分红,岛民的经济利益受到了侵害。王先生表示,作为集团的股权拥有者,岛民的股权只是名义上的,分红也并非按照实际收益进行分配,而是随意确定数额,*早是几百元,后来涨到2000元,公司亏损后,则又降至1000余元,*终不再分红。
事关集体利益,当地居民已经向中纪委举报,并递交了相关材料。我们的记者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在中纪委网站查询到,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王先生等举报人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已转辽宁省纪委。
獐子岛集团昨天回应,此前相关媒体的报道与公司事实不符。公司查询了相关纪委网站,未发现实名举报的公开信息;公司咨询了中共长海县委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司亦未收到此类的信息。公司已收到深交所的问询函,目前正在自查。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