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
台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食品组指出,美国是疯牛病风险可忽略的地区,去年8月卫福部召开疯牛病专家咨询会,确认骨髓、食道肌、血管、头骨肉、面颊肉、牛脂等6项30月龄以下牛杂,不是内脏,是本来就可以输入的美国牛肉项目。
台食药署称,如果现在有贸易商输入6项30月龄以下的美国牛肉项目,只能要能够证明牛杂属实,就可以申请进口报验,目前并没有人提出申请,一旦有6项美国牛杂输入,将要在海关边境逐批查验。
台湾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规定,包括虽非疫区而近10年内有发生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或新型库贾氏症病例的国家或地区牛只之头骨、脑、眼睛、脊髓、绞肉、内脏及其他相关产制品,禁止输入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