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记者在盂县北村某小卖部买到的“肯得基”。
5角钱的巧克力、胀袋漏汁的豆制品、过期的散装山楂片……这些禁止销售的假劣变质食品虽已在城市难觅踪迹,却在农村随处可见。
近年来,发生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虽然这几年,农民收入增速加快,但仍然低于城市居民收入,农村消费者对低价食品有着较大需求。与此同时,农村食品消费乱象与当前农村“留守”现象有很大关系,如果你站在村口和村民广场看看,会发现见到*多的是老人和儿童,很少看到青壮年人群。
“我们村青壮年几乎都出去打工了。”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南谷村74岁的留守老人郭莲香这样告诉记者。“老人和小孩鉴别假劣食品能力有限,为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可乘之机。”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郭教授表示,有些地方的农村中只剩下符号性的房子,常住人口大部分是老人和小孩,对这些地方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尤为重要。
“娃的爸妈都外出打工了,经济不宽裕,我也没有多少钱,只能买些便宜的食品来哄孩子。”盂县北村一位留守老人说,大人们都不吃零食,主要是小孩子们哭着要吃,那就给他买,只要能吃就行,农村有句话叫“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农村消费者这种求数量不求质量、重价格不重安全的消费模式,缘自消费水平的局限,也受传统食品消费观念的影响。
“农民收入水平较城市偏低,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消费就图便宜。有需求就会有市场,这为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流通提供了便利。”郭教授说,因此,在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亟待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消费观念的宣传引导和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
“农村**”成潜规则
随着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及维权意识的日益提高,假冒伪劣食品在城市无立锥之地。于是,在利益驱使下,部分不法厂商就“转移阵地”,将农村作为劣质产品的倾销地。而假冒伪劣食品“上山下乡”,严重影响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油盐酱醋找个体,蔬菜肉类赶大集,逢年过节跑县里”——这是对农村食品消费的一个形象说法。记者调查发现,在农村消费一派欣欣向荣的背后,隐忧同样存在。农村食品问题主要表现在傍**、销售过期食品、虚标食品等级,以及不适当地添加防腐剂、色素、香精等添加剂。“银鹭八宝粥”变成“银鸳八宝粥”、“六个核桃”变成“大个核桃”、“美汁源”变成“美计源”、“益生菌”变成“益生乳”……与**“结缘”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现象,但走出农村的大学生梁文强告诉记者,这些食品在村一级的小卖部随处可见。
“部分农民买东西图便宜,也导致知假买假。”和顺县一位农村小超市老板感慨地说。
另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部分不法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潜规则”中,已然出现了“农村**”现象,“城里有城里的货,农村有农村的货”。那么,不法厂商何以能如此明目张胆的将“问题食品”倾销至农村消费市场?
据记者调查,农村“小卖部”是一片既广阔又有潜力的市场,因其多以“民居开窗口,即为小卖部”的方式经营,依靠“乡里同村”的情谊建立信任,迎合的是部分农村消费者追求价格低廉的消费需求。而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和监管巡查难以触及的客观现实,为不法厂商提供了投机的空间。
加强监管迫不及待
“有些小厂家或者小作坊专门模仿**副食品,有销售人员往乡镇、农村超市或小卖部送货,也不留任何联系方式。”洪洞县下安村一家小卖部老板说,他们也联系不上这些供货厂商。
据了解,目前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主要依靠基层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
“由于农村食品经营者较为分散,经营场所多数和家庭住宅混为一体,且基层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在监管过程中又存在巡查工作量大、巡查周期偏长、监管效能不高等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执法人员表示,由于食品经营者和经营的食品种类多,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抽检覆盖面不足,对袋装食品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在县级机构无法进行。
此外,对涉嫌构成销售不合格食品、假冒侵权食品的违法经营者,由于其经营规模小、涉嫌违法商品货值金额小,加之一些经营者面对处罚往往选择停业,处罚起不到惩戒作用……这都成为监管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
可见,针对一些农村地区“问题食品”泛滥的问题,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亟待采取措施,履行监管职责,从生产源头和流通环节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涌入农村,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点治理农村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小卖部、小超市、流动摊贩、批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五无”和过期变质食品行为。
据了解,自国家总局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地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已拉开大幕。如,安徽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自9月起,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9月5日,山西省正式启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食品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改善全省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9月12日,湖南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决定在湖南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这些专项整治将采取“全面查、督促改、追源头、打窝点”等措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业态和重点案件线索,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生产经营“两超一非”伪劣食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