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机构下沉
街道乡镇均设监管所
这两天,门头沟区东辛房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干部与街道办事处综治科的干部一起,到辖区部分社区进行走访,摸排社区食品、药品及餐饮经营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像这样的摸排、走访工作,在全市很多街道乡镇也正在展开。
11月1日起,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正式履行对食品、餐饮、药品的监管职能。这意味着,原本分散在质监、工商、卫生、食品办等多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将统一改由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负责。
新组建完成的北京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市、区县、街乡三级构成。
据*新公布的“三定”方案,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下设18个处室,行政编制170名,负责全市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领域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机构。
北京商报记者从一位知情者处获悉,本次新机构的组建,原工商系统的人员占了很大部分。其中,市工商局有近50%的人员,区县工商局约有20%的人员直接调入新机构。
本市还在322个街乡全部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据悉,设在街道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既是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派出机构,也是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负责行政区域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街道或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在街乡设置监管机构体现了监管下沉的政策取向,能让监管更接地气。”一位多年从事餐饮监管的执法人员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原本在工商、质监、卫生、食品办等机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很多人员已经被从原机构抽调出来,与药监系统人员一起,成为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一分子。
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志宽介绍,新组建的食药监管系统干部平均年龄不到40岁,多数人具备理、工、农、医等专业学科背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人员总数的近1/4。
统一执法
全链条监管食品安全
过去分别受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监管的食品和餐饮企业,今后将只面对一个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有利于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全程无缝对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避免了因监管部门多容易出现重复监管与监管盲点并存,出了问题而又无人负责的局面。
据了解,为了强化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北京在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设立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和大队。今后,稽查总队和稽查大队还将与公安机关食品药品案件侦查队伍建立密切协作关系。
11月1日起,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全面行使统一监管职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干部将换发由市政府法制办制发的执法证件。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进行案件调查或检查时,将向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虽然组建了全新的执法队伍,但此前在分段监管时期各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管理办法等依然有效,相关企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比如,开办餐饮企业仍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只不过颁发许可的部门从原来的卫生部门改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据悉,下一阶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制定行政执法程序,对食品药品案件的办理、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予以统一规范。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以及药品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的全链条进行监管,开展全流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市食药监局统管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职责,但与农业、园林、卫生、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仍存在职责的“交界”。日前公布的“三定”也同时明确了食药监局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比如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含果品、蜂蚕产品、食用花卉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仍分别由农业部门和园林绿化部门监管;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由市食药监局采取措施;但如需制定或修订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将由市卫生局负责等。
规范投诉
开通12331举报热线
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经依托市、区县、街乡政府三级政务外网,搭建了覆盖市、区县局机关、稽查执法机构以及322个街乡食药监所的电子政务网络和食品药品准入许可系统。11月1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开通对外公众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对广大市民来说,过去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往往不清楚应该找质监、工商还是卫生部门,不少人甚至因为嫌麻烦而干脆放弃维权,而监管职责统一划归食药监局后,消费者投诉维权的可操作性将大大增强。
据了解,正式履职后,12331食品药品举报中心将统一受理对食品药品案件的举报,并建立规范的受理、分派、反馈、督办流程。12331接到举报后,对举报线索实行统一编码管理,并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分,在48小时内转办或交办有关单位。
在接到辖区内关于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举报后,监管所人员将携带小型便携式检测器前往现场进行检测;当自然灾害发生可能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时,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派遣应急保障车、移动实验室赴现场进行采样。
除了拨打12331举报电话外,市民还可以采用来访、信件、互联网、传真等其他形式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进行举报。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食用路边摊的食品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举报反映;但对于路边摊的违章经营等问题,仍归当地城管执法部门管理。 北京商报记者 徐慧/文 郁美静/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