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文坚 记者 孙占锋为了使售卖的
1月11日,长沙县公安局跳马派出所接到线索:长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跳马镇白竹村某仓库内查获经硫磺熏制的干辣椒15760公斤和未使用完的硫磺3950公斤,行为人李某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经民警搜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高桥干货大市场经营一家批发干辣椒的门面,为使待售的辣椒不腐烂、品相好,利于保存和销售,李某竟对购进的辣椒进行硫磺熏制。2012年7月,李某租下村民一个面积为500平方米的仓库,在仓库内砌制多个灶台,又从江西购入硫磺100包共计5000公斤,多次燃烧硫磺对密封环境中的干辣椒进行熏染。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使用硫磺熏制辣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