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厦门
中广网厦门9月15日消息(记者周步恒 陈庚 通讯员汪山 刘频 苏菲菲一个“淘宝网”网店店主日前从国外携带317罐奶粉从厦门进境时,被厦门海关查获。这是我国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新政后,厦门关区查获的首起利用旅检渠道走私网购热销物品进境案。
经调查,该女子是美籍华人,在“淘宝网”上经营网店,主要从事各种品牌的
据海关介绍,随着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等新兴交易模式迅速发展,一些人将所经营的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伪报为个人自用物品,利用海关对个人物品税收优惠规定,通过邮递、快件渠道进境,逃避国家对进口货物的管理,相对于正常办理通关手续后进口的商品产生价格优势,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使国家对进口商品的安全、卫生管理要求落空。
为此,从今年9月1日起,国家海关总署对个人邮递物品应征税税额进行调整,从原来的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免税税额为400元和寄自或寄往其他地区的个人物品免税税额为500元统一调整为50元。
为逃避交税,一些从事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的商家便将目光转向“真人携带”,即由旅客或运输工具工作人员将超量外国商品随身携带进境。殊不知这同样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只能携带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可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人民币2000元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超出部分均需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