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人大食品卫生法执法调研组前来广东调研。参加座谈的省人大以及广东食品药品、卫生、农业、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普遍认为,相关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的众多问题,仍然有可能产生不少漏洞,全国人大在修订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时应该引起重视。
源头谁来管?
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涉及的是一个长长的“链条”。
管理这个“链条”的法律不少。《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有的管食品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有的管经过加工销售的食品,但就是没有管“源头”的,食品种植、养殖环节的安全问题基本没有涉及。
“应该有一部涵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
“铁路警察,各管一段”
“食品安全,要负责的大大小小部门有30多个,每个一段,这样肯定避免不了交叉、重叠,产生漏洞。”省政协副主席、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说。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国实施的是“分段监管”体制,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广东亦如此。但“分段”的办法,没有解决监管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的问题,“多部门监管一个环节,一个部门监管多个环节”的现象依然存在,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也同样存在困难。
凉茶也要订标准
广东风味的凉茶、腊味,怎么判断它合格不合格?
关于凉茶是否该有标准,今年曾经成为广州市民热议的话题。游宁丰副省长在汇报时提到,我省正在积*推动这些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但多位与会者都指出,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目前仍然普遍存在着不齐全、不统一,适用性、时效性差等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基传也认为,没有标准,老百姓就没有知情权。
“以罚代刑”威慑不够
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内的假冒伪劣现象屡禁不止,很重要的原因是违法的成本太低。参加座谈者多数认为,罚到肉痛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何况很多时候并不能罚到肉痛。从目前的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来看,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还缺乏强大的力度,实际操作中以罚代刑的现象也并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