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第14批SVHC候选物质正式公布

百检网 2021-11-22

     201512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REACH法规第14SVHC候选物质,此前评议的7种物质有5种被纳入清单。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CAS:84-61-7)和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CAS号:13048-33-4)两种物质未被列入SVHC候选清单。至此,SVHC候选清单共包括14168种物质。

     第14批SVHC候选物质   

序号

物质名称

EC号

CAS号

SVHC属性

潜在用途

1

硝基苯

202-716-0

98-95-3

生殖毒性(条款57c)

生产其他物质的中间体

2

2,4-二-叔丁基-6-(5-氯-2H-苯并三唑-2-基)苯酚(UV-327)

223-383-8

3864-99-1

强持久性、强生物累积性(条款57e)

用作涂层、塑料、橡胶以及化妆品的防紫外线剂

3

2-(2'-羟基-3'-异丁基-5'-叔丁基苯基)苯并三唑(UV-350)

253-037-1

36437-37-3

强持久性、强生物累积性(条款57e)

用作涂层、塑料、橡胶以及化妆品的防紫外线剂

4

1,3-丙烷磺内酯

214-317-9

1120-71-4

致癌性(条款57a)

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

5

全氟壬酸及其钠和铵盐

206-801-3

375-95-1

21049-39-8

4149-60-4

生殖毒性(条款57c);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条款57d)

含氟聚合物加工助剂、润滑油添加剂、灭火器表面活性剂、清洗剂、纺织品防污整理剂、抛光表面活性剂、防水和液晶显示屏中

    168种SVHC物质清单请见:http://echa.europa.eu/candidate-list-table

 

    企业责任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这五种物质纳入清单起六个月内(即2016年6月17日前)向ECHA通报:

    i.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CTI建议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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