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 0173 3840年,夏津县
上世纪80年代,棉花外运
德州有种棉花的习惯,《德县志》记载:“地产谷不敷用,尤取资于商贩。 ”清康、乾二帝曾特谕德州“免关米豆商税,以使谷物流通”。旧时候的德州,每年棉花成熟季节,运河上满是来自临清、武城、冀州、清河、南宫方向的棉船。清末民初,德州有花行100余家,从商业街到柴市街,鲁德、复兴、长和、义和福等一家接一家,其中规模*大的是鲁德花行。鲁德东家邵翼卿,曾任商会会长。店面上有3个经理,1名会计,还有管秤的“称官”,有行脚、打包匠等十几个人。鲁德花行是坐庄收购,货源主要来自高唐、夏津、恩县、平原、武城、陵县等地。每天收购两三百包,每包重160斤。它公开的是吃佣钱,即手续费。但是,这种商业主要是靠使秤的手腕和远距离贩运赚钱。
新中国成立后,棉花等农作物有了较快发展,产棉比较集中的夏津、平原都曾有过银夏津、银平原的美称。上世纪50年代初,德州专署曾在德县的曹村抓点,以带动全地区的棉花生产。 1954年到1958年期间,棉花年均总产达104万担,其中1955年棉花面积达到276.6万亩,单产20.5公斤,总产112.62万担,人们称这一时期是“粮棉一起上”的“黄金时代”。之后,德州棉花发展一度出现了徘徊,到1978年,全区植棉面积161.6万亩,单产12公斤。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要发家,种棉花”,成为德州妇孺皆知的一句口号。1979年的12月15日,全国棉花生产会议在北京召开,强调了棉花生产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山东省迅速贯彻了会议精神,并于1980年1月份出台了一号文件《关于迅速发展棉花生产的决定》,规定以生产队为单位,每贡献10斤皮棉,保证口粮360斤;贡献20斤皮棉,保证口粮380斤;20斤以上,每斤加口粮4斤或兑2斤化肥。与此同时,德州地区也推出了联产计酬的“五定一奖”生产责任制:所有棉田实行定人员、定面积、定产量、定报酬、定成本,超产奖励,当时的德州,是全国*贫穷的10个地区之一,1978年人均分配40元,半数生产队每人每天分不到1斤粮,政策一出台,获得了*大欢迎,德州农民迅速行动起来,鲁北大地呈现一片繁荣的劳动景象。夏津县新盛店镇任宫庄村的宫福成,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他带领全村群众走植棉致富的道路,全村植棉520亩,单产皮棉114.5公斤,成为北方棉区的一面旗帜,1979年12月28日,宫福成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他4次出席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多次受到*****的接见。
1980年1月份,德州地委提出实现全区总产皮棉百万担的目标,但大家没有想到,总产竟达到了200万担!平均1亩地能产
1984年,德州全区粮食总产达到199.7万吨,棉花总产达到36.2万吨,占山东全省棉花总产的三分之一,占全国棉花总产的十分之一,为历史*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