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0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2017/22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绗缝面料(土耳其语:KapitoneliMensucat)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涉案产品的进口存在倾销并对土耳其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价)征收17.29%反倾销税。本案涉及税号5811.00(5811.00.00.07.00、5811.00.00.09.00、5811.00.00.92.00、5811.00.00.93.00除外)项下的产品。
2016年7月1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2016/24号公告,应本地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绗缝面料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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