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2大类食品62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1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超标、其他污染物问题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黄岛区杨风娟蔬菜店销售的长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黄岛区沈建国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智美幼儿园使用的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胶州市福满园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青岛市市北区小剑桥幼儿园使用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三、质量指标超标问题
青岛利客来集团城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生酱,经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陵市光辉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校区新校区荷园餐厅使用的自消毒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桃源小学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即墨区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使用的33×26cm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即墨市烤百味餐厅使用的自消毒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市技师学院使用的直径6cm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胶州市里岔镇中心幼儿园使用的直径14cm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映月园幼儿园使用的直径13cm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生产经营者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