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看到,两税合并之后,我国对调整外资产业投向、吸收跨国公司资本技术密集型项目,将产生长远的积*影响。”王小广认为,伴随着两税并轨步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我国的外资政策也正在悄然进行****的重大调整。
专家告诉记者,尽管在“两税合一”走过的曲折路途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部门利益纠葛的因素,但是“我们曾经彷徨得较多的”是“我们的相关外资政策是否能否及时对接”,也就是说,“两税合一”原本是一项并不为难的工作,但之所以一直缓缓而行,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外资政策调整的进展关联甚紧。
事实上,就在税制改革不断寻求突破的同时,我国的对外资政策也在不断加速调整中,譬如除了《外资公司并购管理条例》、《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等文件陆续出台,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也出台关于外资投资的一些新规定。
贾康强调,“两税合一”后我国仍将对外资进行税收优惠,因为我国还需要继续利用外资,但不同的是,我国将通过改革和调整,使这样的优惠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导向上。其实,已有不少迹象显示,我国对外商投资正在从单纯吸引FDI的数量和促进GDP增长转向全面考虑FDI的质地,同时,还在对我国自身的投资环境进行全方位的优化。
专家提示说,在修改后的法律条文中,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的规定。这就意味着,新法今后会重点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对外商仍然有优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说,我国终结外资的这项超国民待遇,并不意味着对外资关上大门,而是希望提高吸引外资的质量,解决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从法律上看,今后对高技术、环保型的产业仍然有优惠,这虽然对内外、资都一样,但是这些方面跨国公司有明显的优势,竞争中他们更易受益。”
贾康也认为,新的税法鼓励的是那些和我们现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密切相关的外资,如清洁生产、降低能耗、减少废弃物和污染、实现工艺技术更新换代的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技术特征的外资。
在贾康看来,国际上有一大批企业具备较高的起点,仅从节能降耗的角度,就有相当的优势。“只是这个相对优势已经注入了新的因素,即内资企业可以在公平的环境下与其展开竞争。”
▲▲▲2008年将迎来税制改革大潮
采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不少人士认为,在积*评价这项新税政惠及广大国内企业的同时,还需妥善对待与之相伴而生的巨大改革成本问题,以及“假外资”顽疾。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程法光告诉记者,考虑到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因素,在新税法实施当年带来的财政减收数额确实不少,但其尚在我国当前财政的承受力范围之内。
“从财政的承受能力看,当前是施行两税合并的有利时机”,安体富分析,“财政部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税负测算两税合并可能带来约1000亿元的财政减收,但以今年7000亿元的财政收入来看,完全有能力承受。”此外,知情人士称,“对于‘假外资转型’的问题,商务部和财政部也正在合理寻求化解的办法。”
在专家们看来,尽管上述问题或将成为困扰两税并轨和推进的一些阻碍,但是,“‘两税合一’突破的深远意义,远远超出了这少数几个现实问题。”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更关注“两税合一”对于税制改革进程的主推作用。“真正意义的税制改革大潮将会在2008年到来。”
他说,“两税合一”将为增值税转型带来钥匙,“从某种意义上讲,‘两税合一’关系到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进退。”
据了解,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所绘就的新一轮税制改革蓝图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样,同处改革的核心地位。专家告诉记者,由于这两个税种变动所带来的税收增减规模*大,牵动的纳税人范围*广,因而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深。
据贾康透露,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个法律、两套规则获得统一的背景下,我国的会计政策也将走向统一。他说,从今年开始,新的一套会计准则要具体实施,并且将按照新的一视同仁的规则加以实施。
“对外资企业来说,我国所得税的并轨是增加税负,而增值税转型是降低税负。”梅新育博士认为,“如果增值税转型能与这次所得税改革及时配合,定能在一定程度熨平税制改革可能产生的利益波动。”
“按照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改革方案,内资企业税负将调减而外资企业税负将调增,也就是内资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将分别从两头向中间靠拢。因而它的启动,肯定要遇到阻力。”
对此,高培勇一再强调自己的观点说,为了化解可能的阻力,顺利推进改革,一个既有效又少副作用的方案就是,让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改革同步推进。“这样一来,两个税种改革所带来的税负增减效应相抵之后,相关纳税人仍会得到相当的减负利益。”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