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多数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第三次提请审议的对外贸易法修订案已经比较完善、基本可行,草案有望在6日闭幕的本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在关于外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结果的报告中 说,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根据委员们前两次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已经比较完善、基本可行。在下午进行的分组讨论中,大多数委员都对草案表示赞同,认为草案充分反映了委员们的意见,有利于中国企业有效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国际贸易竞争,可以提交本次会议表决。
有望通过的外贸法修正案对现行对外贸易法进行了重大修改,自然人将首次获得对外贸易权,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权审批将被取消,对外贸易调查、预警应急机制、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等新名词将出现在新的对外贸易法中。
根据修订草案,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将首次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现行外贸法中对从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外贸经营权审批、国营贸易和自动进出口许可等方面的内容也将根据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有关承诺进行修改。
修订草案还专门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贸易调查”等章节,在关于限制和禁止进出口、安全例外、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救济等方面补充了中国应当享受的相应权利。
此外,为了加强对对外贸易的监测和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对外贸易中出现的新情况,修订草案专门增加了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对外贸易统计制度和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告等新规定。
针对现行外贸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比较原则,处罚手段不够,处罚种类单一的特点,修订草案对对外贸易违法行为进行了具体分类,通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从业禁止等多种手段,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