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主管食品接触材料的机构是DGCCRF,英文全称为General Directorate of Competition,Consumption
and Fraud
Repression,中文名称即法国竞争、消费、反欺诈管理局。出口至法国的食品接触材料或制品除需符合欧盟通用法规1935/2004/EC的要求之外,还须符合法国当地的法规要求。2007年10月,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联合农业渔业、卫生部等部委出台了法令Decret
Numer 0
2007-766,是法国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总要求和规定。所有输往法国的食品接触材料产品均需要符合此法规的要求。除此之外,法国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局DGCCRF(
Direction generale de la concurrence,de la consommation et de la repression des
fraudes)制定了一个指南性的技术文件DGCCRF 2004-64(Note d'information n
2004-64)以利于法规的顺利执行,该指南将法国历年发布的食品接触材料法令的要求进行了总结和概括,输法的相关产品可以以此作为法律依据。法国对金属类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的管控较为严格,除了对金属外的有机涂层和镀层有测试要求外,对基材的成分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
2015年11月,法国竞争、消费和反欺诈局DGCCRF发布DM/4B/COM/001文件,此文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代DGCCRF NI NO.2004-64中关于金属及合金材料的要求。2016年6月,又陆续发布了DM/4B/COM/002、DM/4B/COM/003、DM/4B/COM/004,代替了DGCCRF NI N0.2004-64中的相应内容。
法国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管控要求DM/4B/COM/OOI文件将与食品接触的金属及合金材料分为14人类,包括:1、无涂层/镀层不锈钢;2、带有机涂层的铝或铝合金;3、不带涂层的铝或铝合金;4、带涂层的钢(Blacklron)(包装);5、镀锡钢(包装);6、带有机涂层钢(包装);7、不带涂层钢(非包装):8、带金属镀层的钢和不锈钢(非包装);9、带有机涂层的钢和不锈钢(非包装);10、不带涂层铸铁或带金属镀层铸铁;11、带有机涂层铸铁;12、锡和锡合金;13、锌和锌合金;14、其他带金属镀层金属。小同种类的要求各有差异,主要包括特定金属种类的定义、金属元素成分比例、有害元素含量及迁移限量值、测试条件等。*大的变化是根据金属指南CM/Res(2013)9增加了21项(或23项)重金属迁移的要求。
DM/4B/COIW002规定了无机材料的要求,尤其是陶瓷、玻璃和搪瓷。其中引入了3项新的金属释放量,而铅、镉的释放量不变。
表9-DM/4B/COM/002新增金属要求DM/4B/COM/003和DM/4B/COM/004只是更新了法规的参考依据,并未更改技术指标。此外,桌布被移除食品接触材料的豁免范围,比后桌布也应该满足食品接触材料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