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对被鉴定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有关违法案件的受处罚能力评定亦可参照执行。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SF/Z JD0104002-2011
发布部门: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9-22
实施日期:2016-09-22
出版日期:2016-09-22
页数:2页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技术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本技术规范参考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第三版),《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ICD-10 第十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麦克劳顿条例(McNaughton Rule)、不可抗拒冲动法则(Irrestible Impulse Test)及美国法律协会法则(ALI Test)、即实质能力标准法则(Substantial Capacity Rule)。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蔡伟雄、张钦廷、管唯、汤涛、黄富银。本技术规范所代替规范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F/Z JD010400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