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温泉服务业的术语和定义、温泉企业类型划分、温泉资源的管理、经营技术要求、服务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提供本标准3.1定义的温泉为主要服务项目的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温泉经营企业,不适用于以其他热水所提供沐浴的经营服务企业。英文名称:Management an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hot spring service industry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30消费者服务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布日期:2008-09-27
实施日期:2009-03-01
出版日期:2009-03-01
页数:12页
前言
为加强温泉服务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合理开发利用温泉资源,规范温泉服务业行为及标准,建立并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增强行业的安全、卫生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引导行业与国际市场接轨,并推动行业持续性发展,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重庆箱根温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九华山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平市帝都温泉旅游区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捷、郑坚明、刘云帆、聂福源、刘南征、罗冀真、曲超、白雪、潘启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