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药理作用广泛,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临床不良反应多见而严重,不恰当的临床应用还可能掩盖疾病的某些重要症状,导致临床判断失误。鉴于目前基层医疗单位激素使用非常广泛,存在引起不良反应的危险或潜在危险,故临床合理使用至关重要。激素临床应用应遵守如下原则:
1 用药目的明确 药物的应用目的必须符合药物的药理作用。使用激素的目的主要是利用其抗炎、免疫抑制、抗毒和抗休克作用。在不同的疾病中,应用激素的目的是不同的,如在SARS、急性粟粒型肺结核、中毒性菌痢等急性重症感染中,应用激素的目的是作为辅助治疗手段,发挥抗炎和抗毒作用;自身免疫性疾病、过敏性疾病及器官移植患者,应用激素的主要目的是抗炎和免疫抑制。因此,临床医生在准备使用激素之前要有明确的用药目的,避免滥用。
2 用药指征明确 任何疾病只有存在用药指征时,才能使用药物治疗。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应用激素的指征为:①严重关节外并发症,如心包炎、胸膜炎、血管炎及虹膜睫状体炎等;②常规治疗无效。由于激素作用广泛,药理活性强,一定要严禁无指征用药,以免产生严重不良后果。
3 用药剂量适宜 临床上一般将激素的治疗剂量划分为小剂量、中剂量、大剂量、超大剂量和冲击剂量。在有明确用药指征的前提下,激素剂量的选择取决于疾病威胁生命或器官的危险程度,危险度越高,激素用量也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