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包装印刷生产过程中印前处理、印刷、印后加工等工序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其他印刷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003 耐火纤维及制品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T 3274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 热轧钢板和钢带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钢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2 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7701.1 煤质颗粒活性炭 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3347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5930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400 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686 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
GB/T 19839 工业燃油燃气燃烧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51 烟囱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T 50252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727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HJ/T 1 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9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089 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1093 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7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AQ 3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HG/T 3922 活性炭纤维毡
HG/T 20642 化学工业炉耐火陶瓷纤维炉衬设计技术规定
JB/T 10563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包装印刷 package printing
使用印版或其他方式将图文信息转移到包装材料(纸及纸板、金属、塑料、玻璃等)上的工艺过程。
3.2
有机废气 organic wastegas
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废气。
3.3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 VOCs 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 TVOC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 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3.4
总挥发性有机物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TVO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对废气中的单项 VOCs 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到 VOCs 物质的总量,以单项VOCs 物质的质量浓度之和计。实际工作中,应按预期分析结果,对占总量 90%以上的单项VOCs 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出。
3.5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s(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
3.6
爆炸*限 explosive limit
可燃气体或蒸汽与空气混合后能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又称爆炸浓度*限。
3.7
爆炸*限下限 lower explosive limit(LEL)
爆炸*限的低浓度值。
3.8
蜂窝活性炭 honeycomb-type activated carbon
把粉末状活性炭、水溶性黏合剂、润滑剂和水等经过配料、捏合后挤出成型,再经过干燥、炭化、活化后制成的蜂窝状吸附材料。
3.9
蜂窝分子筛 honeycomb-type molecular sieve
把粉末状分子筛、水溶性黏合剂、润滑剂和水等经过配料、捏合后挤出成型,再经过干燥、活化后制成的蜂窝状吸附材料;或者把粉末状分子筛、水溶性黏合剂和水等配制的浆料涂覆在纤维材料上,经过折叠、干燥后制成的类似蜂窝状吸附材料。
3.10
固定床吸附装置 fixed bed adsorber
吸附过程中,吸附剂料层处于静止状态的吸附设备。
3.11
转轮吸附装置 rotatory wheel adsorber
利用颗粒状、毡状或蜂窝状吸附材料制备而成的具有一定料层厚度、处于连续旋转状态的吸附装置。根据工作过程,该吸附装置的圆形扇面上分为吸附区、再生区和冷却区。
3.12
动态吸附量 dynamic adsorption capacity
一定质量的吸附剂填充于吸附柱中,使一定浓度的污染空气在恒温、恒压下以恒速流过,当吸附柱出口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设定值时,计算单位质量的吸附剂对污染物的平均吸附量。该平均吸附量称之为吸附剂对吸附质在设定温度、压力、浓度和流速下的动态吸附量,单位为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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