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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GB19877的本部分规定了特种洗手液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主要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配制而成的,具有清洁及抗菌、抑菌特种功能的洗手液产品(不适用于非水洗型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987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636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检测电位法( neq Iso4316:1977)
GB 9985—200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
GB/T 13173.1 洗涤剂样品分样法( egv iso607:1980)
GB/T 13173.2-2000洗 涤剂中总活性物含量的检测
GB/T 15818 表面活性剂生物降解度试验方法
GB 159792002 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技术要求
3.1 材料要求
3.1.1 特种洗手液产品配方中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不应低于90%
3.1.2 洗手液产品配方中所用原料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
3.2 感官指标
3.2.1外观: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明显机械杂质的均匀产品(加入均匀悬浮颗粒组分的产品除外)
3.2.2 气味:无异味,符合规定香型。
3.2.3 稳定性:于-5℃±2℃的冰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沉淀和无变色现象,透明产品不混浊;40℃士1℃的保温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异味、无分层和无变色现象,透明产品不混浊。
注:稳定性是指样品通过检测后,外观前后无明显变化。
3.3 理化性能及微生物指标
特种洗手液的理化性能及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1、表2规定。
表1特种洗手液的理化及卫生指标
表2特种洗手液的微生物指标
3.4 特种洗手液产品的抗菌、抑菌稳定性要符合产品保质期要求。
3.5 定量包装要求
特种洗手液每批产品的销售包装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取适量样品,置于干燥洁净的透明实验器皿内,在非直射光条件下进行观察,按指标要求进行评判。
4.2 气味
感官检验。
4.3 总活性物含量的检测
一般情况下,总活性物含量按GB/T13173.2—2000中8.1规定进行。当产品配方中含有不溶于乙醇的表面活性剂组分时,或客商订货合同书中规定有总活性物含量检测结果不包括水助溶剂,要求用三氯甲烷萃取法检测时,总活性物含量按GB99852000中第A1章规定进行。
4.4 pH的检测
按GB/T6368的规定进行。检测温度25℃,用新煮沸并冷却的蒸馏水配制1:10(质量浓度)的试样溶液,混匀,检测。
4.5 甲醇含量的检测
称取无水甲醇20.0g(精确至0.001g),按GB9985-2000附录D的规定配制标准溶液后,进行检测。
《GB 19877.1-2005 特种洗手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