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9220-2020 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

百检网 2022-11-17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限值及其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直流输电工程合成电场的监测、评价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直流输电工程 DC transmission project

将直流电从电能供应地输送至电能需求地的工程。直流输电工程包括直流输电线路、换流站和接地 *系统。

3.2 合成电场 total electric field

直流带电导体上电荷产生的电场和导体电晕引起的空间电荷产生的电场合成后的电场。度量合成电 场强度的物理量为电场强度,其单位为伏特每米(V/m),工程上常用千伏每米(kV/m)。

3.3 累计百分合成电场值(En) percentile level of total electric field(En)

将监测点合成电场连续测量数据(等时间间隔采样值)按**值从小到大排序,第 n%个数据称为累计百分合成电场值 En,其含义是测量时间内有 n%的测量数据**值小于等于 En。如 E95、E80分别表示 95%、80%的测量时间内测量数据**值小于等于 E95、E80。

4 限值

为控制合成电场所致公众曝露,环境中合成电场强度E95的限值为25kV/m,且E80的限值为15kV/m。直流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的合成电场强度E95的限值为30kV/m,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5 监测技术要求

5.1 监测仪器

合成电场的监测仪器应能同时测量出合成电场的大小和*性,并具备自动连续测量和记录功能。一般采用场磨来监测合成电场,场磨应使用面积为 1 m×1 m 的正方形且导电性能良好的金属平板作为接地参考平面,并需可靠接地。

场磨应在校准有效期内,其校准方法见附录 A。

5.2 环境条件

合成电场的监测应在风速(离地2m处)小于2m/s、无雨、无雾、无雪的天气下进行。

5.3 监测方法及频次

监测点应选在地势平坦、无障碍物遮挡处,场磨应直接放置在地面上,上表面与地面间的距离应小 于200mm,其上表面放置面积为1 m×1 m的正方形且导电性能良好的金属平板,场磨外壳和金属板应良好接地。监测报告应清楚标明具体位置。

场磨与监测人员的距离应不小于2.5m,且与固定物体的距离应不小于1m。监测频次参见HJ 24。

5.4 监测布点

5.4.1 直流输电线路

直流架空输电线路正负*两侧合成电场监测点应选择在档距间*导线弧垂低位置的横截面投影线上,如图 1 所示。监测时两相邻监测点间的距离一般取 5m,在监测大值时,两相邻监测点间的距离可取 2m。一般监测至距离*导线对地投影外 50m 处即可。除在线路横截面投影线上监测外,也可根据监测需要在*导线下其他位置进行监测。

对敷设于地面以下或水体中的直流电缆输电线路可不监测合成电场。

图1 直流架空输电线路下方合成电场测量布点图

5.4.2 换流站

合成电场监测点应布置在各侧围墙外(含进出线线下)距离围墙 5m 处。

合成电场衰减监测以距离换流站围墙外 5m 处为起点,在垂直于围墙的方向上布置。两相邻监测点间的距离可取 5m,一般监测至距离围墙 50m 处。

5.4.3 建筑物

在建筑物外监测,合成电场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物靠近直流输电工程侧,且距离建筑物不小于 1m处。

在建筑物的阳台或用于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平台处监测,应在距离墙壁或其他固定物体(如护栏)不小于1m的区域内布点,但不宜布设在需借助工具(如梯子)或采取特殊方式(如攀爬)到达的位置。

5.5 数据记录与处理

5.5.1 数据记录

监测时,应记录监测时间段的风速、风向、温度、相对湿度、气压、天气情况等气象条件。除记录每个监测点监测数据外,应记录监测点的具体位置和每次监测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对直流架空输电线路监测时,还应记录监测点或监测路径所在处*导线的线路参数,如导线高度、*间距离、导线型式、运行电压、运行电流、杆塔编号、线路走向、同杆线路回路数和线路排列方式。对换流站监测时,还应记录换流站的运行方式、换流阀功率、直流电压等。

对于每个监测点,至少监测 30min,监测时间段内等时间间隔采样,至少记录 100 个数据。

5.5.2 数据处理

在合成电场的连续监测中,监测数据分散性较大,应用累计概率的方法进行数据处理。

6 质量保证

监测单位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合成电场监测业务相适应的能力和条件;并应建立完整的监测文件档案。

监测人员应经业务培训,现场监测工作须不少于2名监测人员。 监测仪器的频率、量程、响应时间应与监测对象相符合。

监测仪器应定期校准,并在其证书有效期内使用;每次监测前后均应检查仪器,确保仪器在正常工作状态。

监测点位置的选取应具有代表性。

监测时尽可能排除干扰因素,包括人为的干扰因素和环境干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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