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钢压延加工工序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热压延部分适用于生产钢材产品品种为普碳钢的中厚板、棒线材、热轧薄板产品的热压延加工工序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冷压延部分适用于工作辊辊身长度大于 900mm,3mm 以下厚度的冷轧板产品以及热镀锌(不含彩涂、不锈钢、电工钢)产品的冷压延加工工序(含酸轧、退火、热镀锌加工工序)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标准不包含锻压、挤压及后续加工工序。独立的钢压延加工企业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56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5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506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GB 50632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HJ-BAT-006 钢铁行业轧钢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试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正版)》(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 年 第 21 号令)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 年 第 33 号公告)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 年 第 3 号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3.1钢压延加工
就是用不同的设备、工具对铁金属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制成具有预期的尺寸、形状和性能的产品的加工方法。又分为热压延和冷压延两种加工方法。
3.2 热压延加工
是将钢坯装入加热炉加热到 1000-1250℃左右,然后用轧机轧制成(中厚板、棒线材、带钢)钢材产品的方法。
3.3 冷压延加工
是将热压延后的钢材(板材、卷材)在再结晶温度以下继续进行压延加工,使之成为冷压延加工钢材(冷轧卷带、热镀锌)产品的方法。
3.4 中厚板
厚度 4 mm 以上的钢板材称中、厚板,简称中厚板。
3.5 棒线材
棒材是指产品断面形状为圆形、方形、矩形(包括扁形)、六角形、八角形等简单断面, 并通常以直条交货的钢材,不包括混凝土用钢筋。
线材是指经线材轧机热轧后卷成盘状交货的钢材,又称盘条,其横截面通常为圆形、椭圆形、方形、矩形、六角形、八角形、半圆形、带肋钢筋等。
3.6 带钢
热压延带钢是指采用常规热连轧、炉卷轧机、薄板坯连铸连轧及薄带铸轧工艺生产。
3.7 连铸坯热送热装
指铸坯在 300℃以上热状态下装入加热炉。
3.8 双预热蓄热燃烧
指将燃烧器与蓄热体相结合,利用工业炉产生的高温废气,通过蓄热体将低热值高 炉煤气、助燃空气预热到较高温度后再进行燃烧的技术。
3.9 加热炉汽化冷却
指利用加热炉产生的高温烟气,通过加热炉支撑梁热交换装置或在加热炉烟道安装余热锅炉以回收烟气中的余热并产生高温蒸汽的技术。
3.10 酸洗-轧机联合冷连轧工艺
将连续酸洗工艺和连续轧制工序通过一个联机活套形成一条联合机组,进行钢带连续酸洗和轧制的冷压延钢带生产工艺。
3.11 连续热镀锌机组
热压延酸洗钢卷或冷压延钢卷经开卷、焊接、脱脂、退火、热浸镀、冷却、光整、拉矫、化学处理、涂油、卷取、分卷等工序,在钢带表面进行连续热浸镀锌(或锌合金)的生产线。
3.12 罩式退火炉
在充有保护气体的内罩中,对立放叠加的钢卷进行再结晶退火的退火炉。
3.13 连续退火机组
冷压延钢卷经开卷、焊接、脱脂、退火、平整、(拉矫)、切边、检查、卷取等工序,在保护气氛下进行连续退火处理的机组。
3.14 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指热压延/冷压延产品生产(或加工)过程中对污染物排放量的限制性指标。
3.15 管理指标
指钢铁生产企业钢压延工序及钢压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应满足国家对钢铁行业相关管 理规定要求的指标,包括:产业政策符合性、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开展节能减排与减碳活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活动等。
3.16 限定性指标
指对清洁生产有重大影响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在对钢压延生产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水平评定时必须**满足的先决指标。本指标体系将限定性指标确定为:工序能耗、废水排放量(对于有独立外排口的企业,作为限定性指标,综合性企业不作为限定性指标)、产业政策符合性、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污染事件预防等六项指标。
4 评价指标体系
热压延工序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内容见表 1。
冷压延工序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内容见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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